【詐騙判刑】涉騙買家支付佣金7.4萬 美聯前僱員判服務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8/12 13:48

最後更新: 2021/08/12 17:5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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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吳文濠早前承認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,另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。(資料圖片)

美聯物業前見習營業員涉向買家訛稱,購買一手物業後須付佣金予美聯,詐騙逾7.4萬元,而實際上,美聯應得的佣金會由發展商支付。涉案見習營業員承認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,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案情嚴重,被告欺騙對他有信任人士,即由親友介紹的朋友,但考慮到被告初犯及已全數賠償,接納判處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的時數。

被告吳文濠(28歲),早前承認1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,另1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。

辯方今求情指,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,並建議160小時至200小時社會服務令;被告獲父母支持,其父母承諾會加以管束被告。被告的求情信另指,還押過程令他明白失去自由的痛苦,希望法庭給予機會改過自身。

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時指,案情嚴重,被告欺騙對他有信任人士,即由親友介紹的朋友,但被告押後案件數次,為了籌款還予受害人,被告最終全數賠償逾7.4萬元。被告理應要即時入獄,考慮到被告已還押2周,而且初犯及已全數賠償,接納報告建議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。裁判官最後寄語被告,希望他已汲取教訓,不要再以任何手段欺騙他人。

案情指,於2016年11月至2017年9月期間,被告為美聯物業屯門一間分行的見習營業員,但他並非持牌地產代理。被告約於2017年9月把一名經由其親戚介紹的顧客轉介予美聯物業兩名持牌地產代理。

約1個月後,該名顧客以約750萬港元購入將軍澳某一手住宅物業單位。由於交易涉及一手住宅物業,美聯物業應得的佣金會由發展商支付,有關顧客不必支付任何佣金。

被告被指於2017年10月12日涉虛假地表示,美聯物業就涉案物業可獲佣金逾7.4萬元,不誠實地從顧客取得逾7.4萬港元,意圖永久地剝奪該顧客該筆財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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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欣樂